第11章
11. 挑戰控告者關於所謂的信件。
我已呼求神和祂的道,即獨生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為我作證,我從未寫信給那人,也從未收到他的信件。至於我的控告者,請允許我就這項指控也簡短地問他幾個問題。他如何得知此事?他會說他得到了信件的副本嗎?因為這是亞流主義者竭力想要證明的。首先,即使他能出示與我筆跡相似的文字,事情也尚未確定;因為有偽造者,他們常常模仿甚至你們這些皇帝的筆跡[1]。而且,相似性並不能證明信件的真實性,除非我慣用的抄寫員能為其作證。那麼我會再次問我的控告者,誰為你們提供了這些副本?它們是從何處獲得的?我有我的抄寫員[2],他也有他的僕人,他們從送信人那裡接收信件,並將信件交到他手中。我的助手們都在,請您召喚其他人(因為他們很可能還活著),並詢問這些信件。請您像真理是您寶座的夥伴一樣,仔細查究此事。真理是君王的保障,尤其是基督徒君王的保障;有了真理,您將最穩固地統治,因為聖經說:「慈愛和真理保守君王,他們必以公義環繞他的寶座[3]。」而智慧的所羅巴伯藉著闡明真理的力量戰勝了其他人,所有百姓都呼喊:「真理是偉大的,並且在萬事之上大有能力[4]。」
腳註
[1] 《駁亞流主義》第45章。
[2] 參羅馬書十六22。路西安被提及為寫信給居普良的認信者的抄寫員,書信16。本篤會版。雅德爾或許是書信80的抄寫員。[書信23, 79, 哈特爾版。] 耶柔米是教宗達瑪穌的秘書或抄寫員,參《致阿格魯奇書信》(123. n. 10. 瓦拉爾斯版)參拉米《論學識》24,附錄頁258。
[3] 箴言二十28。
[4] 以斯拉記上四41。